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万家水暖器材商店、王洪财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323执1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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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323执1314号案件名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万家水暖器材商店、王洪财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岫岩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万家水暖器材商店;王洪财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323执1314号申请执行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万家水暖器材商店。住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南转盘东50米。经营者:冯彬,男,1970年9月29日出生,满族,住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被执行人:王洪财,男,1987年6月23日出生,满族,住所地:海城市。申请执行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万家水暖器材商店与被执行人王洪财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9日作出的(2021)辽0323民初248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8月5日立案执行。该案执行完毕,无文书。审 判 员 马文帅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法官助理 姜赫贺书 记 员 刘 阳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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