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宇、吴君彦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125执5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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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125执560号案件名称
白宇、吴君彦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云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白宇;吴君彦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5执560号 申请执行人:吴君彦,男,1989年06月10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云和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白宇,男,1991年07月28日出生,住所地四川省仪陇县,公民身份号码XXX。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白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 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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