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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宇、吴君彦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125执5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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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1125执560号
  • 案件名称

    白宇、吴君彦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云和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白宇;吴君彦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5执560号 申请执行人:吴君彦,男,1989年06月10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云和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白宇,男,1991年07月28日出生,住所地四川省仪陇县,公民身份号码XXX。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白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 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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