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清、杨丽花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323执保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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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1323执保536号案件名称
陈文清、杨丽花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惠东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惠东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陈文清;杨丽花;惠州市翀兴实业有限公司;惠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323执保536号惠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保全申请人陈文清与被申请人惠州市翀兴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杨丽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粤1323民初1045号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已查封了被申请人惠州市翀兴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惠东县XXXXXX区[房屋编号:XXXXXXXX,权属证明书第XXXXXXXX号,建筑面积:128.91平方米],查封期限为三年。自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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