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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91执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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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91执508号
  • 案件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徐炳国;贾威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91执508号贾威、徐炳国:贾威申请执行与徐炳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5154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已拍卖被执行人徐炳国名下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21幢4-3-263室不动产,因两次拍卖均流拍,流拍价格为59248元,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以59248元接受抵债,因该不动产尚有银行贷款14949.72元,已由申请执行人代为偿还,故本案实际执行到位44298.28元,不足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并同意结案。至此,贾威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891民初345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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