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栓喜、孙超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24执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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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新2924执488号案件名称
张栓喜、孙超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沙雅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沙雅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张栓喜;孙超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新2924执488号张栓喜、孙超: 张栓喜与孙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387.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0743.31元(案件款30387.5元、执行费355.81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人张栓喜。至此,张栓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新2924执488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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