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远香、柯秋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702执恢8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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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702执恢834号案件名称
丁远香、柯秋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金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丁远香;柯秋生案件缘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702执恢834号柯秋生: 申请执行人丁远香与被执行人柯秋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2014)金婺白民初0021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丁远香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所有欠款支付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债权的意见,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浙0702执恢834号案件执行完毕,原执行案号(2015)金婺执民字第1636号全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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