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汉旭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博罗县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322执保5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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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1322执保592号案件名称
惠州汉旭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博罗县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博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惠州汉旭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博罗县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322执保592号惠州汉旭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博罗县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人惠州汉旭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博罗县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惠州汉旭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博罗县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予以保全。本院于2021年8月31日立案受理后,已依法对被申请人博罗县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现已保全并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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