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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法院、陈静集资诈骗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683执恢1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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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683执恢1201号
  • 案件名称

    嵊州市人民法院、陈静集资诈骗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嵊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嵊州市人民法院;陈静
  • 案件缘由

    刑事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83执恢120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683刑初356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09月09日立案恢复执行被执行人陈静诈骗罪一案。执行中,已经执行到位3000元,恢复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初执案件中被执行人尚有执行标的未履行完毕,仍可对初执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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