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法院、陈静集资诈骗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683执恢1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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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83执恢1201号案件名称
嵊州市人民法院、陈静集资诈骗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嵊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嵊州市人民法院;陈静案件缘由
刑事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83执恢120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683刑初356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09月09日立案恢复执行被执行人陈静诈骗罪一案。执行中,已经执行到位3000元,恢复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初执案件中被执行人尚有执行标的未履行完毕,仍可对初执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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