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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徐正强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803执34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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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1803执3475号
  • 案件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徐正强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清远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徐正强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803执3475号徐正强本院在执行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与徐正强追缴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徐正强已经主动履行(2021)粤1803刑初40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缴纳罚金2000元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803执3475号徐正强本院在执行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与徐正强追缴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徐正强已经主动履行(2021)粤1803刑初40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缴纳罚金2000元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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