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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萍、李红星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02执27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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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02执2737号
  • 案件名称

    简萍、李红星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常德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简萍;李红星;常德鑫泽置业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02执2737号简萍、李红星、常德鑫泽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人简萍、李红星与被执行人常德鑫泽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按照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1)湘0702民初1957号民事判决书开展执行工作。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6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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