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李贵荣与被执行人巴云霞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青0122执153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青0122执1531号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李贵荣与被执行人巴云霞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李贵荣与被执行人巴云霞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2021)青0122执1531号申请执行人:李贵荣,公民身份号码XXX,男,1984年12月3日生,汉族,农民,住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西庄村64号。被执行人:巴云霞,公民身份号码XXX,女,1986年9月26日生,藏族,农民,住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马场村86号。申请执行人李贵荣与被执行人巴云霞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本院依据湟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青0122民初49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14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3600元,执行到位标的为3600元。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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