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陆金庭与被执行人张文秀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3执恢1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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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3执恢1467号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陆金庭与被执行人张文秀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陆金庭与被执行人张文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3执恢1467号申请执行人陆金庭与被执行人张文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文秀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2020)辽0103民初12220号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执行人陆金庭与被执行人张文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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