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世坚、罗英芬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桂0981执112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桂0981执1120号案件名称
谢世坚、罗英芬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北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北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谢世坚;罗英芬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桂0981执1120号申请执行人谢世坚,男,汉族,1973年7月26日出生,住北流市。被执行人罗英芬,女,汉族,1980年12月1日出生,住广西北流市。关于谢世坚申请执行罗英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案被执行人与于2021年4月18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谢其超与被执行人罗英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年4月18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罗统军与被执行人罗英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均为罗英芬,且执行内容均为给付义务,本院于2021年9月6日以(2021)桂0981执111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上述案件合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桂0981执1119号,该案目前正在执行中,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1)桂0981执1120号一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全林审判员 李学东审判员 朱浩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李晓艳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宏丽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103民初7784号 下一篇 王栋、张艳妮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112民初3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