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荣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114执989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粤0114执9898号案件名称
徐家荣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广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徐家荣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21)粤0114执9898号徐家荣:本院执行你罚金一案,你已经履行(2021)粤0114刑初412号刑事判决确定的缴纳罚金10000元的义务。现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备注:执行员曾敬林,书记员姚若文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马彩平、新疆友账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新0104民初10975号 下一篇 范城、徐雪梅等马成龙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2021)新0102执恢8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