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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威、李哈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904执保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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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904执保410号
  • 案件名称

    王守威、李哈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茂名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王守威;李哈;茂名新悦娱乐有限公司;蔡广乔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904执保410号王守威、茂名新悦娱乐有限公司、李哈、蔡广乔:申请人王守威与被申请人茂名新悦娱乐有限公司、李哈、蔡广乔申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是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茂名新悦娱乐有限公司、李哈、蔡广乔名下的存款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以价值人民币70万元为限。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申请人茂名新悦娱乐有限公司、李哈、蔡广乔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查封被申请人蔡广乔名下的车牌号为粤K×××××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一辆。至此,申请人王守威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粤0904民初4116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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