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陈某等陈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727执恢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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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727执恢178号案件名称
郭某、陈某等陈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磐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磐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郭某;陈某;陈某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磐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727执恢178号郭天清、浙江凯宇工艺礼品有限公司、陈金荣、陈健华: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浙江凯宇工艺礼品有限公司、陈某、陈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20)浙0727民初9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郭天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现已履行完毕,本案现已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浙0727执恢178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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