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先新、湖南凯丰活性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3执5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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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123执564号案件名称
邓先新、湖南凯丰活性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双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双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邓先新;湖南凯丰活性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3执564号邓先新、湖南凯丰活性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邓先新与被执行人湖南凯丰活性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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