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鑫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台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0执4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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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30执466号案件名称
贵州金鑫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台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贵州金鑫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台江县交通运输局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0执466号贵州金鑫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台江县交通运输局:贵州金鑫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台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14457.1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27002.14元,其中,本金945536.64元,利息65222.50元,案件受理费3698.00元,案件执行费12545.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贵州金鑫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至此,贵州金鑫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30民初108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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