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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秋颖、王鹏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11执18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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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11执1863号
  • 案件名称

    赵秋颖、王鹏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赵秋颖;王鹏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11执1863号赵秋颖、王鹏:赵秋颖与王鹏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赵秋颖申请的执行标的为6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后,现被执行人王鹏已将650元给付给申请执行人,故赵秋颖申请的执行标的已经全部执行完毕,赵秋颖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211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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