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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树平、申修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2执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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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522执654号
  • 案件名称

    申树平、申修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新邵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新邵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申树平;申修渠
  • 案件缘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2执654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申树平与被执行人申修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树平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湘0522民初1115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7月15日向被执行人申修渠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申修渠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由申修渠赔偿申树平损失费50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按照法律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被执行人申修渠于2021年8月25日自动履行完毕50650元,执行标的已全部到位。该案执行目的已经达到。至此,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员  王奇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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