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22执16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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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322执1664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化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22执1664号刘志辉、张友红本院执行的刘志辉申请张友红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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