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惠斌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0)吉0203执58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0)吉0203执581号案件名称
黄惠斌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黄惠斌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吉0203执581号本院执行的周树勤与黄惠斌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19)吉0203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申请被执行人给付165053.86元及利息。2021年1月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0539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2021年9月7日申请执行人申请本案结案,执行费2376元由本院收取,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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