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吉林省锦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立东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1448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1448号
  • 案件名称

    吉林省锦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立东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吉林省锦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立东
  • 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1448号吉林省锦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立东:关于吉林省锦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立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537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