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莲、王志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1123执7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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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1123执755号案件名称
孟庆莲、王志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逊克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逊克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孟庆莲;王志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逊克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1123执755号孟庆莲(申请执行人)、王志军(被执行人):孟庆莲与王志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67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69019.00元,其中,本金60000.00元,利息9019.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孟庆莲(申请执行人)。至此,孟庆莲(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黑1123民初87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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