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政芳、姚正良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03执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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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03执343号案件名称
陈政芳、姚正良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岳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陈政芳;姚正良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3执343号陈政芳、姚正良:本院执行的陈政芳申请姚正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执行到位金额67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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