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启显、湖南程辉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36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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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3600号案件名称
罗启显、湖南程辉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罗启显;湖南程辉建设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3600号罗启显、湖南程辉建设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罗启显与被执行人湖南程辉建设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已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案款,并向本院申请将本案做执行完毕结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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