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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2执29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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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422执2970号
  • 案件名称

    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寿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422执2970号(申请执行人)、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与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1)皖0422执2970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55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559元。至此,本院移交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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