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宝元、钱健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682执2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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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682执2157号案件名称
江宝元、钱健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如皋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江宝元;钱健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682执2157号江宝元、钱健:关于申请执行人江宝元与被执行人钱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2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50元,执行费202元(未预缴)。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7872元,被执行人主动向本院缴纳案款12480元,上述款项其中20150元已发放申请执行人,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202元转本案执行费。至此,申请执行人江宝元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20)苏0682民初823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履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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