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12执27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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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112执2747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12执2747号本院立案执行李梅华罚金一案,被执行人李梅华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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