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井、左伯均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4执1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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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24执1287号案件名称
周井、左伯均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溆浦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0 0:00:00当事人
周井;左伯均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五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4执1287号周井、左伯均: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井与被执行人左伯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21)湘1224民初1507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左伯均支付周井借款利息4000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400元及执行费5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左伯均自动履行完毕,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5条(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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