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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16执5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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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津0116执5007号
  • 案件名称

    王军、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天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王军;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16执5007号申请执行人王军与被执行人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8日立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履行完毕其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一款第(1)项之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并结案。特此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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