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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畅、彭飞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02执3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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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02执3289号
  • 案件名称

    金畅、彭飞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常德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金畅;彭飞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02执3289号彭飞、金畅:本院执行的彭飞与被执行人金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金畅自动履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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