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畅、彭飞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02执3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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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702执3289号案件名称
金畅、彭飞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常德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金畅;彭飞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02执3289号彭飞、金畅:本院执行的彭飞与被执行人金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金畅自动履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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