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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光保、刘双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5执10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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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525执1097号
  • 案件名称

    尹光保、刘双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洞口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洞口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尹光保;刘双平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5执1097号尹光保、刘双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尹光保与被执行人刘双平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双平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洞口县人民法院(2021)湘0525执1097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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