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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干元、黄孟龙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1382执1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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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382执1356号
  • 案件名称

    阳干元、黄孟龙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涟源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涟源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阳干元;黄孟龙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1382执1356号申请执行人:阳干元,男,1945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涟源市。被执行人:黄孟龙,男,1976年5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涟源市。申请执行人阳干元与被执行人黄孟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涟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1382民初836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阳干元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涟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1382民初836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阳小建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梁 浩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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