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义雷、张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案件通知书(2021)豫1729执25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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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729执2502号案件名称
马义雷、张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案件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蔡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马义雷;张勇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729执2502号马义雷(申请执行人)、张勇(被执行人):马义雷与张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马义雷(申请执行人)。至此,马义雷(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729民初86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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