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桂倩、黄守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281执13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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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281执1389号案件名称
朱桂倩、黄守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乐昌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乐昌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朱桂倩;黄守华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281执1389号朱桂倩、黄守华:朱桂倩与黄守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773.4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4030.47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31日将案款23773.47元转付给朱桂倩,并转付案件执行费257元至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至此,朱桂倩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粤0281民初17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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