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鸿升源建材经营部、成都沪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14执252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114执2527号案件名称
成都鸿升源建材经营部、成都沪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成都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成都鸿升源建材经营部;成都沪丰房地产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川0114执2527号成都沪丰房地产有限公司、成都鸿升源建材经营部:本院于2021年6月8日受理成都沪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鸿升源建材经营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0114民初5198号民事调解书,现因被执行人成都鸿升源建材经营部已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故(2021)川0114执2527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顾绍芝、陈树记等生命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2021)皖03民终2237号 下一篇 双峰县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小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1321民初36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