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达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卡达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333执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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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333执97号案件名称
色达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卡达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色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色达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卡达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333执97号色达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卡达:卡达犯危险驾驶罪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4日将该款上缴国库。至此,本院综合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21)川3333刑初27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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