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11执156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11执1569号案件名称
王学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王学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林平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11执1569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林平、王学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与林平、王学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7971.4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本院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至此,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211民初679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周锡培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783执4113号 下一篇 彭旺群罚金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521执25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