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锡培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783执4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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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783执4113号案件名称
周锡培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周锡培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783执4113号周锡培:被执行人周锡培罚金一案,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9月9日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存款3000元。现被执行人周锡培已履行(2021)粤0783刑初299号刑事判决应缴纳的罚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本案属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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