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淑、李恩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11执19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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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11执1954号案件名称
李成淑、李恩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0 0:00:00当事人
李成淑;李恩平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11执1954号李成淑、李恩平:申请执行人李成淑与被执行人李恩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次申请执行标的给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受理费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主动给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受理费2000元。本案现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至此,李成淑(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2020)吉0211民初19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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