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亚东隆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16执1456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津0116执14569号
  • 案件名称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亚东隆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天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亚东隆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16执14569号申请执行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被执行人:天津亚东隆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天津亚东隆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执行案号(2021)津0116执14569号,执行依据(2019)津仲裁字第0790号裁决书。此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刘立刚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闫志亮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