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刚、王明建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722执3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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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722执3117号案件名称
陈志刚、王明建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东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陈志刚;王明建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722执3117号陈志刚、王明建:本院执行陈志刚申请执行王明建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案件执行完毕。特此证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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