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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与张升华、吴明远等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02执9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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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802执977号
  • 案件名称

    吉首大学与张升华、吴明远等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吉首大学;张升华;吴明远;侯新春
  • 案件缘由

    不当得利纠纷;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02执977号吉首大学、张升华、吴明远、侯新春: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吉首大学与被执行人张升华、吴明远、侯新春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因被执行人张升华、吴明远、侯新春已按照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019)湘0802民初3409号民事调解书履行全部义务,因此本案执行完毕。特此发出结案通知书。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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