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12执3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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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112执3301号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12执3301号关于鞠大松申请执行高洪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112民初347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高洪伟已主动将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该案强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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