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言硕、范秋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425执97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1425执979号案件名称
陈言硕、范秋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虞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虞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陈言硕;范秋玲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425执979号陈言硕、范秋玲:陈言硕申请执行范秋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强制执行完毕,现申请人同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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