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婉莹、陈亦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604执1628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粤0604执16286号案件名称
薛婉莹、陈亦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佛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薛婉莹;陈亦湘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604执16286号薛婉莹、陈亦湘:本院在执行薛婉莹申请执行陈亦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2021)粤0604民初2595号民事判决书中,查明,陈亦湘应支付购房余款100000元与薛婉莹应支付利息30000元、律师费36000元、案件受理费9276元相抵扣后,陈亦湘仍需支付24724元。现本案被执行人陈亦湘向本院缴纳26124元,该款退本案执行费1400元,退另案[案号为(2021)粤0604执11150号]案件执行费1029元,余款退本案申请执行人薛婉莹23695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郝艳红、吴玉英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苏0413民初6670号之一 下一篇 李运良、李爱枝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裁定书(2021)湘1024执500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