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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婉莹、陈亦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604执162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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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604执16286号
  • 案件名称

    薛婉莹、陈亦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佛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薛婉莹;陈亦湘
  • 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604执16286号薛婉莹、陈亦湘:本院在执行薛婉莹申请执行陈亦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2021)粤0604民初2595号民事判决书中,查明,陈亦湘应支付购房余款100000元与薛婉莹应支付利息30000元、律师费36000元、案件受理费9276元相抵扣后,陈亦湘仍需支付24724元。现本案被执行人陈亦湘向本院缴纳26124元,该款退本案执行费1400元,退另案[案号为(2021)粤0604执11150号]案件执行费1029元,余款退本案申请执行人薛婉莹23695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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