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刘志伟、王亚茹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5执恢52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05执恢52号
  • 案件名称

    刘志伟、王亚茹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刘志伟;王亚茹;韩在吉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5执恢52号刘志伟、王亚茹、韩在吉: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志伟与被执行人王亚茹、韩在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120000元,被执行人款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事项已执行完毕,其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吉0105执恢52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