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洋;李颖婚姻家庭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24执恢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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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24执恢248号案件名称
李博洋;李颖婚姻家庭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法库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法库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李博洋;李颖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法库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24执恢248号申请执行人:李博洋。被执行人:李颖。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博洋与被执行人李颖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0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强制执行11439.00元,剩余欠款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李博洋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24民初417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健荣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刘志元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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