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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巴夫斯建材科、天津巴夫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16执12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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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津0116执12329号
  • 案件名称

    天津巴夫斯建材科、天津巴夫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天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天津巴夫斯建材科;天津巴夫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俊桥
  • 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16执12329号天津巴夫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俊桥:天津巴夫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董俊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3日将该款转付给天津巴夫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天津巴夫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津0116民初928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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